社会培训是指利用学校资源面向行业企业员工、校外师生、社会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所开展的各类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社会培训服务能力,加强培训办学监督管理,规范各级各类社会培训行为,保证培训质量,促进我校社会培训健康有序开展,必须规范社会培训流程与管理。
一、 培训申报及实施流程
二、 注意事项
1、必须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鼓励开办相关社会培训项目。
2、严禁以个人名义在校内办学,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以“天津职业大学”或以“天津职业大学××单位”名义在校内外办学。
3、社会培训办班宣传要规范,举办培训的各院系可以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和本单位相关专业培训宣传和宣讲,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涉及到公共类别的培训由继教中心统一组织和协调。
4、禁止在学校公共场所任意张贴海报或其他形式的宣传材料。
三、培训经费管理
1、办学单位培训开班一个月内,项目所有培训款(含自考)一律上缴学校财务处,填写《天津职业大学培训收费入帐申请表》,办班单位不得隐瞒、截留收入。
2、涉及到社会培训办班收入比例分配的认定,根据天津职业大学《校园经济活动管理办法》执行,在《社会培训收费申请表》上注明。
3、高自考助学培训费说明:
所有助学费用全部统一交到学校财务处,其中合作院校分成部分再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给合作主考校,合作院校分成部分不需交纳税点和上交学校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