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23]17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天津市职业大学2024年11月9日组织的眼镜验光师初、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若有任何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继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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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宁老师
继续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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