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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的待遇和优势如何
2015-05-20 15:55  

自考毕业生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目前,承认我国自考文凭的国家已经达到23个。不仅如此,自考的一些单科成绩也得到一些国家的认可,也就是说,即使自考没有毕业,凭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到国外也可以免修相同的课程。

自考的优势:

      “宽进严出,不进行入学考试,名额不受国家招生计划的限制,为最广大求学者打开方便之门。

    1.实行教、考分离,保证了国家考试的权威性。

    2.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已经获得许多国家的承认。

    3.学生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报考的学历层次和专业。

    4.自学考试的学习时间最为灵活,由于实行单科累进制,学生可以根据考试安排自主安排学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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