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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家解释政策规定6个关键词
2015-05-20 15:45  

注册

    参加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学习的考生均需进行注册,未经注册的考生,不能进行高职衔接自考本科的报名报考。

免考

    课程免考:参加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学习的考生,可直接免考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成绩记为免考

学分互认(有限互认)

    参加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学习的考生,其专科教学计划中凡课程名称或内容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且其考核形式为考试的专科合格成绩,自学考试承认其学分,课程成绩以专科平均成绩记录。对于学分略低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的课程,自学考试部分承认其学分,同时按照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要求补齐教学内容和学分,由主考校考核合格后予以互认。

课程验收

    参加高职衔接自考本科学习的考生,其专科教学计划中凡课程名称或内容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专业计划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低于高职衔接自考本科计划或考核形式为考查的课程,市自考办将统一组织验收考核,验收考核成绩和专科平均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课程考核方式

    除免考、学分互认(有限互认)与验收课程以外的全部笔试课程均采取终结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30%,自学考试笔试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的70%

实践课程考核

    高职高专院校如具备自学考试实践课程的师资和设备条件,经主考校认可,实践课程考核地点可以设在高职高专院校,由主考校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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