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2020 年下半年第58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205 号)以及《关于做好 2020 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62 号)的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2020 年下半年第 58次报名时间为 8 月 16 日9:00至 21 日17:00,考试时间为 9月 26 日至 27 日,共计 2 天。
(二)天津职业大学考点开考级别及科目设置
级别 |
科目名称 |
科目 代码 |
考试 方式 |
考试 时间 |
考核课程 代码 |
一级 |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
15 |
无纸化 |
90分钟 |
115 |
二级 |
C语言程序设计 |
24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4 |
VB语言程序设计 |
2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6 |
Java语言程序设计 |
28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8 |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
29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29 |
C++语言程序设计 |
61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1 |
MySQL数据程序设计 |
63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3 |
Web程序设计 |
64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4 |
MS Office高级应用 |
65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5 |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
6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201、266 |
三级 |
网络技术 |
35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5 |
数据库技术 |
36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6 |
信息安全技术 |
38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8 |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
39 |
无纸化 |
120分钟 |
339 |
四级 |
网络工程师 |
41 |
无纸化 |
90分钟 |
401、403 |
【注】1.二级 Visual Basic 语言程序设计(科目代码 26)将于 2020 年 12 月考试进行最后一次组考,自 2021 年起停考该科目。
2.三级 Linux 应用与开发技术(科目代码 71)和四级 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科目代码 46)两个拟新增科目推迟至 2021年 3 月首次开考。
3.2019 年 9 月四级各科成绩保留至 2020 年 12 月考试,即2019 年 9 月通过四级科目考试,但由于没有取得相应三级科目合格证导致该四级科目未取得证书的考生,其 2019 年 9 月四级成绩在今年 12 月考试取证时仍有效。
(三)报名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考点仍实行封闭管理,只接受本校在学考生参加考试,凡本校在学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备注:所在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和班级信息,以便编排考场。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四)网上报名说明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需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网上报名网址: https://ncre-bm.neea.cn(公网)https://ncre-bm.neea.edu.cn(教育网)。
2.本考点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报名时须在“班级选项”栏中勾选自己所在“学院”。
3.考生须自行录入报名信息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考生交费后将不能再做修改。考生姓名中如有生僻字无法输入,请用汉语拼音全拼代替生僻字。
4.根据有关规定,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不予下发成绩。考生提供的照片要符合规范的要求,照片要求: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色或蓝色彩色证件照;20kb-200kb;JPG 格式。
5.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 3 个科目,级别不限。报考四级科目的考生要根据自己原获得的三级证书获证情况,确认自己所报的科目。
6.考生须在2020年9月16日起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7.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
8.考点报名咨询电话:022-59671617。
9. 考试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天津职业大学综合楼
(五)报名考试费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为 80 元/人/科。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0年9月天津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做好我市2020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疫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考生报名时需按照报名网站提示进行下载打印),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并保留3个月备查。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所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由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由考点学校依据我市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所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考场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备用隔离考位进行考试。
7.考试结束后考生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8. 考生在考试当天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考生须提前一些时间到达考点,以免因体温检测等流程造成迟到。非封闭式管理的考生(包括社会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乘坐校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附件1 健康情况声明书.docx
注:考试当天考生入场检查时需上交本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